武汉法院判 AI 生成短剧享有版权,且按 token 成本计算赔偿 2 万元

technollama · x · 2026-09-27

2026 年 9 月 23 日,武汉江岸区人民法院审理湖北省首例 AI 短剧版权侵权案,认定 AI 生成内容符合「作品」要件的享有著作权,与此前多起中国基层法院判决一致。法院认为作品虽由 AI 工具生成多个元素,但存在足够的人类智力投入,「依赖于创作人员的个性化选择与安排」。

值得注意的是损害赔偿计算:法院将 AI 工具的 token 消耗算力成本与订阅/授权费用纳入考量,最终判赔约 2 万元人民币(近 3000 美元)。这是罕见的将 token 成本作为侵权损害赔偿计算因素的判决,为 AI 内容的知识产权估值提供了参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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